
陕西安康,男子跟买家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将自己的房子给卖了,因楼盘大证未出,不能过户,买家只付了5万元定金到中介监管留存。可没想到,买家却拿着合同,找物业办了装修手续,并将房屋给装修好,准备入住了。男子傻眼:当初口头说过,如买方需要提前装修,须经自己同意并支付20万首付款的,可自己一分房款都没收到。买家却称:曾在微信上告知对方自己会提前装修,对方没说什么,自己才花30多万装修的房子,现在是卖家拒不配合过户,导致自己无法入住。
2025年3月,郭先生将自己的一套房子卖给了白先生,双方在中介公司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房屋总价81万元。
因楼盘的大证尚未办理,无法办证和过户,签好合同后,白先生只付了5万元定金,放在中介监管留存,郭先生这边等于是一分钱都没收到的。
大家想着先签买卖合同,等后面大证办下来了,再一起去办产权转移,把房子正式落到白先生名下。
可没想到,楼盘大证办理多次延后,白先生等不及了,为了早点入住,他在没有通知郭先生夫妻的情况下,拿着买卖合同,找到物业,办理了房屋装修手续,悄悄把房子装修好了。
2025年11月,白先生装修完后,买好了家具,准备搬家入住时,被郭先生妻子无意间发现了。
郭先生夫妻傻眼了:之前他们曾口头提过,如果对方要提前装修,需要先行支付20万首付款,并征得他们同意。
这套房子还在他们夫妻名下,月供也是他们夫妻在还,他们一分房款都没收到,结果对方偷摸装修,准备入住新房了。
郭先生夫妻觉得是白先生违背了约定,私自进场装修,违约在先,在他们的强烈要求下,物业断水断电,白先生一家才未能入住。
可白先生也觉得自己很委屈,他说自己之前在微信上跟郭先生提过想提前装修,对方当时没明确反对,他就以为是默许了,自己这才花30多万把房子装修好的。
双方签完合同后,自己去交了房屋的物业费,还代缴了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自己什么费用都交了,现在是郭先生拒不配合过户,自己装修好了,却搬不了家,如协商不成,他也会去起诉。
郭先生和白先生双方都认为自己有道理,郭先生这边认为自己一分钱都没收到,房子就成别人的了,对方提前装修,违约了。
白先生这边却觉得,双方签了买卖合同,自己各种费用都去交了,装修还花了30多万,只想着办完证赶紧入住,可卖家却不配合,他也很急。
楼盘大证没下来,可以将房子卖给他人吗?
楼盘大证是指开发商完成竣工验收后办理的整栋楼或者小区初始产权证明,是办理购房者个人房产证的前置必要条件。
如楼盘未违建,本身合法,仅因未办大证,导致暂无分户证,双方自愿签订买卖合同,通常有效。
但如房屋属于违建或者权属根本不清,合同可能无效。
郭先生和白先生虽然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因楼盘大证没有办理下来,这套房子还没有完成初始确权,是无法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转移过户的。
依据《民法典》第209条和第214 条规定:房屋所有权转让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物权变动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生效。
白先生虽然付了5万元定金,但因房屋还未过户,这套房子的产权还是属于郭先生的。
白先生仅在微信上说自己提了装修,但是对方没有明确反对,自己就花30多万装修了房屋,这种做法是不合适的。
但是郭先生也不能以此为由,就要求解除合同。
依据《民法典》第143条规定,双方自愿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是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违法情形,属于有效合同。
哪怕楼盘大证未下,也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郭先生不能以对方私自装修为由,拒绝过户,或者要求解除合同。
在房屋还未过户的情况下,其实可以暂缓装修,如果等不及,也可以买其他证件齐全的房子,以免存在风险。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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